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挥好学术创新先锋、实践创新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统招在籍研究生。本年度已获“十佳学术新星”称号的同学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1.学风优良,成绩优秀,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善于创新,学术能力强,在学术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名额分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上报学校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及其产出候选人分类指标如下:
拟参与年度校研究生最佳科研奖和年度校研究生实践(学术)能力突出奖评选者符合条件均可由培养单位审核、推荐上报;
年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奖、年度校研究生最佳潜力奖两类分别可推荐的指标均为:培养规模1000人以上单位推荐不超过10人,1000人(含1000人)至400人单位推荐不超过6人,400人(含400人)至200人推荐不超过4人,200人以下单位可推荐1人。
其中,多项条件均符合的同一研究生,申请类别不超过两类。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好研究生年度学术创新成果推荐上报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对自我发展和学校科技事业进步的信心和底气。
2.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研究生年度学术创新成果各奖项候选人审核、推荐工作,确保过程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平性。推荐结果在培养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
3.各培养单位须于12月22日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材料提交,将附件(电子版)、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及评审情况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4.联系人:惠亚茹,联系电话:0551-65167737,邮箱:yjsxyglb@ahmu.edu.cn(电子版报送材料请标明:**学院评选材料,里面每个同学的材料用文件夹“奖项+学号+姓名”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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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7日